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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是什么意思

2020-04-23 1,751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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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领取了工资、失业保险金、养老金、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因家庭收入过低难以维持生计或因伤病、子女就学、受灾等造成刚性支出过大,不经救助无法摆脱其困难处境的职工及其家庭的子女。
法律依据
《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第六条收入总和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生活来源。 前款所称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等各类收入,不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的基础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高龄津贴等社会福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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