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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的主要用途是什么?

2020-08-16 1,112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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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1、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收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和补偿,其实质是对土地所有权的补偿,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价值表现,也是对农村集体在土地上长期投入的补偿。按照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土地补偿费由被征服单位用于恢复和发展生产,土地补偿费的补偿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 2、安置补助费。是指国家因建设需要征收农民集体土地后,为了解决以土地为主要生活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廷民的生活困难,而给予被征地农民的补助费用。主要保障的对象是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和生活来源的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因此,它主要用于每一个失地的农民身上。 3、地上附着费及青苗的补偿费。地上附着物是指依附于土地的各种设施,青苗是指处于生长阶段的农作物,他们因为土地的征收而失去了独立存在的可能,所以对此损失应该列为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各种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的拆迁和恢复费以及被征收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者砍伐费等。青苗补偿费是指征收土地时,对被征收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如小麦、玉米、蔬菜等造成损失所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属于直接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拥有所有权的农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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