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刑事自诉案件发回重审期限

2024-06-16 9人已浏览
  •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813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案件性质不同,审限也不同。 1.如果判决还没有生效,发回重新审理的,以一审的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8条的规定,公诉案件的一审,应当在受理后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只有在符合下列条件下,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a.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b.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c.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d.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自诉案件,根据《刑诉解释》第109条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被羁押的,同公诉案件;未被羁押的,6个月,特殊的可延长3个月。 (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5条的规定,一审审限是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如果判决已经生效的,发回重审,原来是第一审的,以第一审的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审限同前。原来是第二审的,以第二审的程序进行审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6条的规定,审限同一审公诉案件,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也即不受上述审限的限制。《民事诉讼法》第159条规定,二审审限是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无论判决是否生效,发回重审的案子,均不得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