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执行期到了六个月还没还钱怎么办

2024-04-27 20人已浏览
  •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909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若追索债权执行期已经来临六个月却依然无法获得偿付,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向上一级人民法院递交执行申请。参照相关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倘若执行法院在收到你提出的执行申请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未能执行裁定,作为申请人的你便具备了向更高层次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权利。在上一级人民法院对该申请进行深入审查之后,他们有权力要求原来的执行法院在预定的时限内进行强制执行,也能够采取由自身直接执行、指派给另外的人民法院进行执行等多种举措。 与执行部门的法官展开谈判协商。你可以尝试通过各种方式联系执行部门的法官,积极探讨实现此次执行的可能途径。若经过六个月仍然无法顺利完成执行任务,那么法院很可能会决定暂停执行。在此情形下,您并不需要再次提起诉讼。倘若对方稍后具有执行的实力,你便可以申请要求恢复执行。 恳请恢复原判决的执行。假如执行法院在你提出申请执行过后的六个月内仍然没能成功实施执行,你可以请求上级法院监督执行或者提出强制执行。法院可能采取何种策略。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院可能会选择终止本次执行程序,但这并不代表你要彻底放弃。只要你注意到被执行人身上存在着可供执行的财产资源,你就可以向执行法院提交请求恢复执行的申请。法院通常每隔半年都会开展一轮集中财产调查,一旦他们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被中止的案件将会得到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八条  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二百六十九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