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把人哄高兴就立遗嘱了,乘人之危遗嘱有规定吗?

2024-05-20 8人已浏览
  •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专职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76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1、依《民通意见》第70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的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可以认定为乘人之危。所说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对方当事人的急迫需要或危难处境迫使其作出违背本意,而接受于己非常不利条件的意思表示。 乘人之危的构成要件是: (l)表意人在客观上处于急迫需要或者紧急危难的境地,表意人所处的境地是客观的而不是想象的; (2)行为人有乘人之危的故意,即相对人明知表意人正处于急迫需要或紧急危难的境地却故愈加以利用,使表意人因此而被迫作出对行为人有利的意思表示; (3)相对人实施了足以使表意人作出违背自己真意的意思表示的行为; (4)相对人的行为与表意人的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5)表意人因其意思表示而蒙受重大不利。本案中,赵某因奸淫女秘书,在民法上构成对女秘书性自由权的侵害,构成侵权行为、该行为不仅应受刑法处罚,而且应对受害人给予损害赔偿,赵某支付5万元精神损害赔偿费时并不是处于危难境地,因此不构成乘人之危。 2、依《民通意见》第72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显失公平只适用于交易行为,不适用于其他行为。本案中,赵某与女秘书签订的精神损害赔偿协议不属于财产交易行为,不存在显失公平问题,而且,支付损害赔偿费用系出于自愿,并无急迫、轻率或者无经验之情形,不构成显失公平。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