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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起火后可选用的灭火器材有哪些

2021-12-25 16人已浏览
  • 覃永雄律师

    覃永雄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深桂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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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宿舍起火后可选用的灭火器材有消火栓、干粉灭火器、水等。 宿舍发生火灾急救办法如下; 1、当发生火灾时,应当报警与灭火同时进行火灾现场只有一个人时,应一边呼救,一边进行灭火; 2、如果火灾初起阶段燃烧面积很小,自己完全有把握将火扑灭,就应当立即采用最短时间最有效的方法将火扑灭。因为这时如果不去灭火,而去报警,就会由于耽误时间使小火变大火,形成难以扑救的火灾; 3、灭火时应当注意先切断通向火场的电源,灭火的同时应设法转移火场附近的可燃物,转移不了的应设法降温冷却; 4、平时要熟悉本宿舍楼内的安全疏散通道。躲避烟火不要往阁楼、床底、大橱内钻。火势小要当机立断披上浸湿的衣服或裹上湿毛毯、湿被褥勇敢冲出去; 5、不要留恋财物,尽快逃出火场,千万记住,既已逃出决不回跑,在浓烟中避难逃生,要尽量放低身体,并用湿毛巾或衣物捂住嘴鼻。如果身上着火,千万不要奔跑,要就地打滚压灭身上火苗; 6、不要盲目跳楼,可用绳子或把床单撕成条状连起来,紧拴在门窗和重物上,顺势滑下。充分利用房内的门窗、阳台、落水管等逃生自救; 7、楼上如被火围困,快向室外扔抛沙发垫、枕头等软物或其他小物品,夜间则可打手电,发出求救信号。若逃生路线被火封堵,立即退回室内最好是卫生间,关闭门窗,堵住缝隙,有条件的向门窗上浇水降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作出场所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承诺,提交规定的材料,并对其承诺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消防救援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许可。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及时对作出承诺的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核查。 申请人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检查。经检查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予以许可。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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