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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含义是什么

2022-04-15 1,736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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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含义如下: 1、自始无效。无效民事行为无效,自行为开始发生,从一开始就不被法律认可; 2、当然无效。即无效的民事行为,不需要任何人主张,也不需要法院或仲裁机构宣告,即无效。无效行为不以主张、确认、宣告为要求; 3、意思无效。无效的民事行为无效,是指当事人的意思没有效力,而不是没有法律效力。无效行为符合侵权、不当得利或者别的损害赔偿的法律要求的,仍有侵权、不当得利等法律规范规定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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