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有限合伙企业的含义和特征

2022-01-03 5人已浏览
  • 罗仰侠律师

    罗仰侠律师专职律师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企业法律顾问、继承、金融证券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615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所谓有限合伙,是指由至少一名普通合伙人和至少一名有限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作为一种新的企业组织形式,具有自己独特的法律特征,主要法律特征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点: 一、有限合伙主体的二元性。在有限合伙企业中,从合伙人结构上来看,是由两种合伙人组成,一种为普通合伙人,其地位类似于普通合伙中的合伙人,他们有相同的权利、义务,负责有限合伙的经营管理;另一种为有限合伙人,其不参加有限合伙的经营和管理,但对有限合伙的经营享有监督的权利,两种合伙人的存在是有限合伙存续的主体要件,各方至少应有一人。 二、兼具人合性与资合性。有限合伙相对于普通合伙、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兼具了人合性与资合性的特点。普通合伙仅具有人合性的特点,欠缺资合性,所以其融资渠道十分狭窄,集资较为困难,使其扩大经营规模成为难题;有限责任公司兼具了人合性和资合性的特点,但是相对于资合性来讲,人合性处于次要地位,而且股东对公司的债务都要承担有限责任;而股份有限公司仅具有资合性的特点而欠缺人合性,这使得公司股东之间信任度降低,不利于公司发展。而有限合伙则以普通合伙人之间的信用作为对外信用的基础,同时以有限合伙出资而形成的合伙资本做为立信于社会的基础,可以说有限合伙是人合性与资合性完美的结合。 三、所负责任的二元性。有限合伙中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类似于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对合伙承担的责任形式,即每个普通合伙人除以其个人全部财产对合伙债务负责外,如果是二人以上时,彼此还应负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中的有限合伙人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类似于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三条  本编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