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在农村小河下地笼犯法吗

2023-05-17 25人已浏览
  • 李俐律师

    李俐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021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在农村小河下地笼犯法,使用地笼捕鱼属于国家禁止的行为。 地笼网又名绝户网、迷魂笼,因地笼孔眼细小,幼鱼幼虾进入后很难逃脱,对鱼类资源的灭绝性破坏无法估量,对水生生态环境危害很大。同时,地笼捕鱼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国家禁止制造、维修、销售、使用电脉冲、地笼网、帆张网、多层囊网拖网等禁用的渔具。数量众多的地笼网还会导致各类水草、垃圾等杂物堆积堵塞泄洪道,降低水流速度,对防汛工作产生安全隐患。 放地笼捕鱼是违法行为,被处罚最高是五万罚款,具体如下: 1、地笼网是一种隐蔽捕鱼工具,不利于渔业资源的保护,属于禁用的渔具,地笼捕鱼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 3、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 4、特别严重的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地笼本身就是禁用的渔具,在农村小河下地笼属于违法行为,为保护生态环境,应合法钓鱼捕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 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及其可捕捞标准,禁渔区和禁渔期,禁止使用或者限制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最小网目尺寸以及其他保护渔业资源的措施,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条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