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我叔叔想了解债务加入法院有哪些规定呢?

2024-05-27 4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906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一、在对是否免除债务人的债务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应当推定为不免除债务人的履行义务 民事权利的放弃必须采取明示的意思表示,才能发生法律效力。默示的意思表示只有在法律、法规有明确的规定,以及交易习惯或者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才能发生法律效力。特别是在债务加入的情况下,加入债务的第三人通常与债务人属于关联企业,或是有利害关系。故从保护债权人的价值取向出发,不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增加了债权人债权的保障,更能充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在对是否免除债务人的债务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应当推定为不免除债务人的履行义务,应定性为债务加入。 二、债务加入第三人应承担共同责任 在债务加入法律关系中,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与债务人共同向同一债权人承担债务。从法理上分析,在债务加入这种特殊的债务承担形式中,第三人与债务人承担的责任没有先后之分,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处于相同的地位,其责任的性质与共同责任最为接近,实际上第三人与债务人是共同债务人。第三人加入到债务中不是对债务的担保,更不是要承担保证责任,而是承担共同的还款责任。因此,从维护债权人债权的原则出发,将债务加入的第三人责任确定为共同责任,更加符合诚实信用原则,更加公平合理,也更符合实际。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