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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审理案件的话需要符合什么前提

2024-06-22 8人已浏览
  •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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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合并审理案件需符合的条件: (1)受诉法院对几个合并的案件均具有管辖权,并且必须是适用于同一个诉讼程序。 (2)几个诉讼标的由同一原告或同一被告在同一诉讼程序中提出。 (3)原告或被告的近亲属对原告或被告提出具有相互关联的诉讼标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n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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