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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个税多缴退回麻烦吗

2020-08-10 402人已浏览
  •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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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公司缴纳个人所得税退税不麻烦,由公司统一的进行个人所得税退税的申请,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不了说明不符合退税条件,个人所得税的退税条件是: 1、上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上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等。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税务机关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时,应对申报的时限、应税项目、适用税率、税款计算及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初步审核。 发现有误的,应及时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修正申报。税务机关应对双向申报的内容进行交叉比对和评估分析,从中发现问题并及时依法处理。 第三十一条各级税务机关对重点纳税人应实行滚动动态管理办法,每年都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适时增补重点纳税人,不断扩大重点纳税人管理范围,直至实现全员全额管理。 税务机关应对重点纳税人按人建立专门档案,实行重点管理,随时跟踪其收入和纳税变化情况。各级税务机关应强化对个体工商户以及独立从事劳务活动的个人的个人所得税征管。 第三十三条各级税务机关应充分利用建档管理掌握的重点纳税人信息,定期对重点纳税人的收入、纳税情况进行比对、评估分析,从中发现异常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堵塞管理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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