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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不见了可以用电子社保卡吗

2021-11-27 15人已浏览
  •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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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社保卡不见了可以用电子社保卡。 如果社保卡没有挂失,那么电子社保卡是可以正常使用的,反之实体社保卡一旦挂失,电子社保卡也就不能使用了。 电子社保卡是社保卡线上应用的有效电子凭证,与实体社保卡一一对应、唯一映射,由全国社保卡平台统一签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管理。与实体社保卡一样,电子社保卡全国统一、全国通用,具有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医保结算、缴费及待遇领取、金融支付等功能。电子社保卡将在人社、政府公共服务、金融等领域线上线下有机结合应用,重点推进线上查询社保权益记录、线上就医购药支付结算、线上办理参保缴费、线上办理职业资格认证、线上人社公共服务办事凭证等业务场景应用。同时将进一步支持跨部门应用,助力政府公共服务,促进民生服务和智慧城市建设。未来去药店买药,只需要亮出电子社保卡的二维码,即可扫码付款,就和出示实体社保卡一样。如果是在医院就诊,市民关注了医院的支付宝生活号,就诊结束后,就会在支付宝里收到由医院生活号推送的待缴费信息,点击进入后选择“医保支付”,就可以通过电子社保卡一键结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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