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义乌电动车新规细细则

2020-05-30 358人已浏览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081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义乌电动车新规细禁止未经注册登记或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超标电动车禁止生产销售,新国标电动车开放受理申请同时非新国标的电动车2021年禁止上路。
法律依据
《关于做好国家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实施前过渡期内有关工作通知的公示》第三条第一款2018年12月31日前已购买的未列入《公告》的电动自行车,于2018年12月1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凭有效有份证明、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合格证,到住所地公安机关申请备案登记。对无法提供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合格证的,原则上不予办理备案登记,但经核查,确系个人所有的,予以备案。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