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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起诉书三天就开庭合理吗

2020-04-14 279人已浏览
  •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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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当事人若收到了法院的起诉书仅三天之后就开庭的,是不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的,前提是适用的是简易程序。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需要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需要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 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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