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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偶未再婚证明怎么写

2024-05-07 2人已浏览
  • 赵佳律师

    赵佳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公司法、刑事辩护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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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再婚证明某某单位: 1、兹证明我单位(或本辖区)_________,男女,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自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与________离婚后,至今日止(或至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离境之日止)未再登记结婚。 2、兹证明我单位(或本辖区)_________,男女,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自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其配偶________死亡后,至今日止(或至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离境之日止)未再登记结婚。证明单位填表人:(签名)证明单位盖章:年月日根据民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通知》“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加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各地民政部门在出具证明时,应当根据当事人所涉事项,在出具证明中注明本证明仅限于(申请人)办理赴某国家(或者台湾地区)的公证事项使用,用于其他事项无效。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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