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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的房涨价了离婚怎么分

2024-04-30 14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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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在购置房产的过程中,仅使用了一方配偶婚前财产进行购买的情况下,该所购买之房屋被视为产权人的个人财产。无论该笔购买行为发生于婚姻关系形成之前抑或之后,只要其资金来源为该方配偶的婚前财产,那么此项投资均归为一方个人所有。相应地,该房屋增值部分亦属于整个房屋估值的一环,并非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若二人在离婚诉讼期间面临此类情形,法院将依法判定此部分资产不予分割。 然而,如果购置的房屋是由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出资购买,那么该套住房将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在此种情况下,当二人决定结束婚姻关系时,法院将会依据法律规定对该套房屋进行分割处理,而无需再单独考虑房屋增值部分的归属问题。倘若该房屋系由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但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了贷款还款义务,那么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需共同偿还的贷款及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将根据法律规定,本着保护未成年子女以及女性合法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n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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