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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专用发票遗失怎么办

2020-09-09 11人已浏览
  •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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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专用发票遗失分以下情形处理:销售方丢失空白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接受税务机关处罚,登报刊登“遗失声明”;购货方丢失已认证发票,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税务机关出具的丢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其他。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第四条 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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