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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疫苗需注意什么

2024-05-20 5人已浏览
  • 赵佳律师

    赵佳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公司法、刑事辩护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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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预防接种并不是对所有的儿童都适宜,若有下列情况应禁忌或暂缓接种。 1.有免疫缺陷或进行免疫抑制剂(如肾上腺皮质激素、放射疗法、抗代谢化学疗法)治疗者不能接种活疫苗。 2.有急性传染病接触史和处于急性传染病恢复期的孩子不宜接种。因为孩子已与传染病患儿有了接触,虽然尚未发病,但有可能得病,此时打了预防针,就会与某种传染病碰在一起,等于是同时得了两种病。在急性传染病的恢复期,孩子的身体里还在产生该种传染病的抗体,如果再打预防针就会干扰抗体的产生,使抗体的量减少。 3.有慢性心脏病、肾脏病、肝病的孩子也不宜打预防针。有这些慢性病的孩子体内的蛋白质常常减少,而形成抗体的主要成分就是蛋白质中的球蛋白。因此打预防针后形成的抗体就少,所起到的预防作用就差,同时还会给原来的病带来不良影响。 4.脑发育不全或有惊厥史的孩子,打预防针时,可能引起严重的神经系统反应,因此不宜接种。 5.经常患荨麻疹、喘息等过敏性疾病的孩子,不宜打预防针,否则可能产生过敏反应。 6.严重营养不良与佝偻病儿不宜接种。 7.腹泻婴幼儿,一日大便超过4次以上者,不宜服用小儿麻痹糖丸。待腹泻恢复后可补服。 8.接种百白破混合制剂后出现严重的接种后反应,发热虚脱、休克、抽搐、体温超过40.5℃或其他神经系统症状后,下次则停用百白破,而只注射白喉及破伤风类毒素(二联制剂)。 9.最近注射过多价的免疫球蛋白者(如γ球蛋白),在6周内不应接种麻疹疫苗。 10.一般感冒、轻度低热等一般性疾病视情况可暂缓接种。 二、疫苗是指用各类病原微生物制作的用于预防接种的生物制品。其中用细菌或螺旋体制作的疫苗亦称为菌苗。疫苗分为活疫苗和死疫苗两种。常用的活疫苗有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麻疹疫苗、鼠疫菌苗等。常用的死疫苗有百日咳菌苗、伤寒菌苗、流脑菌苗、霍乱菌苗等。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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