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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登记日卖出股票还有分红吗

2024-06-03 5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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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股权登记日当天所售出的股份并不必然能享有该次分红权益。在股权登记日这一特殊日期内,若将所有持有的股份全数抛售,便无法享受到分红待遇。反之,如果仅部分出售手中股票,剩余部分仍然可以参与分红分配。股权登记日即为对诸位股东名单进行注册登记之日,只需当日仍持有股票且已被注册入册,便可享受到相应的分红。若是在此期间未持有任何股票,自然无法参与此次分红。而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二天,便是除权除息日来临之时。除权除息即为领取分红的吉日,届时股票价格将会进行除权处理。除权行为可能会对开盘价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在K线图中会出现一个因除权而形成的缺口。 此缺口并非股价下跌或市值缩水的表现,而是由除权操作所引发的正常现象。在收到分红之后,若选择出售股票,需缴纳一定比例的红利税:若持股期限不足一个月,投资者所获股息红利需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若持股期限介于一个月至一年之间,则需按1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若持股期限超过一年,则无需缴纳任何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n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n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n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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