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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钱垫付给对方了,但是我不给他怎么办

2024-06-02 21人已浏览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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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您好!关于车祸赔偿我垫付的钱超了怎么办这个是可以拿回来的,详细如下: 机动车在保险期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需要由公安机关确定机动车承担的责任,然后按照责任承担事故的损失赔偿,在赔偿结束以后,按照保险合同条款中投保内容申请保险理赔。理赔时,首先是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交相关资料,保险理赔窗口受理审核,保险公司上级审批同意,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保险金的数额后,支付相应的赔偿。为了抢救受伤人员的,可以让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给予预付。 1、被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向保险人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单正本和保险费交付凭证; (2)索赔申请书; (3)第三者或其代理人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的相关材料; (4)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 2、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损害的还需要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二级以上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原始医疗费用收据、诊断证明及病历;造成第三者伤残的,还应提供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伤残鉴定资格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证明;造成第三者死亡的,还应提供公安机关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书; 3、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失的,应提供: 财产损失清单、费用清单;生效的法律文书(包括裁定书、裁决书、判决书、调解书等); 4、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索赔有关的、必要的,并能证明损失性质、原因和程度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例如: (1)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银行账号, (3)驾驶证正副本及复印件, (4)行驶证正副本及复印件 5、依据交强险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由此可知,车祸赔偿有垫付的人吗是有的,在帮助责任方进行赔偿之后,是可以向致害人进行追偿的,保险人一般就是作为垫付人的,这样就很好的保证了被保险人的权利,不会因为致害人逃逸或者是不承担责任而使受害人不能得到及时的赔偿。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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