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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减少个税缴纳

2023-05-05 13人已浏览
  • 罗仰侠律师

    罗仰侠律师专职律师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企业法律顾问、继承、金融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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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合理少缴个人所得税的办法: 1、相关的补贴、津贴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来发,对于该部分个人所得,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 2、发放工资等收入的日期可以依法合理地进行约定,依法计入下一个纳税年度等; 3、差旅费补贴。因出差产生的,不计税,标准根据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 4、职工离职。员工领取的离职补偿金在当地员工年平均工资三倍以内的免个所税; 5、通讯费。单位为个人负担办公通讯费用以补贴及其他形式发放的; 6、发票冲抵; 7、大笔收入分次拿; 8、提高福利降工资; 9、劳务报酬工资化。 个人所得税纳税范围: 1、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包括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既个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综上所述,合理避税是合法的,通过合理避税可以提高个人可支配收入,减轻个人或家庭财政负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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