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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吗

2023-05-18 858人已浏览
  • 杨强律师

    杨强律师律所主任

    北京中复律师事务所

    擅长:行政诉讼、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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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拆迁安置房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安置房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办房产证,例如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明、有建设规划许可证、有施工许可证等。获得拆迁安置房后,当事人可以持土地使用权材料、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等材料,到房屋所地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法律规定,通过正规拆迁程序取得的安置房具有不动产权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完税凭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其满5年取得完整产权,可以依法领证。 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 4、查档证明 5、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2、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 3、土地出让价款、土地租金、相关税费等缴纳凭证; 4、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规定的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根据权利取得方式的不同,包括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以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批准文件。 申请在地上或者地下单独设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的,按照本条规定办理。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2、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3、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4、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5、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6、其他必要材料。 安置房买卖发生纠纷如何处理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常见的安置房买卖纠纷,有卖房主体不合法或不合格、买房主体不合法或不合格、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等。 发生安置房买卖纠纷的时候,主要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这三个方式来解决: 1、协商解决,这对双方当事人来说最快捷也是最常用的方式; 2、调解解决,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只有通过第三方来进行调解; 3、诉讼解决,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与调解,都无法解决纠纷,通过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那么审理期限为三个月;而如果是适用普通程序,则审理期限为六个月。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五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三十四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二)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 (三)土地出让价款、土地租金、相关税费等缴纳凭证; (四)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规定的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根据权利取得方式的不同,包括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以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批准文件。 申请在地上或者地下单独设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的,按照本条规定办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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