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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认定著作权的侵犯?

2021-10-02 29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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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侵犯著作权的认定: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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