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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与欠条有哪些区别?

2021-02-25 178人已浏览
  •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专职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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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1、定义上的区别:借条指贷款人向借款人支付借款时,借款人向贷款人出具的证明存在借贷事实的书面凭证。欠条指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因自身原因不能如期偿还而对债权予以确认的书面凭证。 2、证据效力上的区别:借条能够直接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议和借贷关系的实际发生,具有较强的证明力,除非有确凿的相反证据足以推翻所记载的内容,一般不能轻易否定借条的证明力。欠条则因其形成原因的多样性,其本身无法表明债权债务形成的真实原因。 3、诉讼时效上的区别: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我国合同法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一般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没有约定给付期限的欠条,因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 4、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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