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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如何与拆迁户谈判

2024-05-01 18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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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为了确保能在拆迁安置过程中获得合理且公正的补偿待遇,我们首先应提出略微超出预期的最终协议的条件。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必须避免给拆迁方留下我们在拖延或无理索求的印象。切记不要立即接受他们最初的报价,以免对方形成自己的报价被低估的错误认知。在此过程中,要展现出对有关拆迁评估报告内容的深入了解,这将有助于在许多方面为你争取到更多权益。我们也希望在谈判中避免出现过于激烈的对抗情况,尽力保持冷静与专业的态度,与拆迁方维持良好关系。在策略运用上,我们可以采用所谓“钳子策略”,着重于各项具体的补偿项目的详细讨论,而非只关注总体的补偿金额。另外,我们还需明确拆迁方的授权范围,确保他们有足够的权限代表其所在方参与谈判。在协商过程中,应坚决避免妥协式的补偿方案,我们应寻求更为平衡、公正的补偿办法,而不只是简单地取中间价。面对可能出现的谈判僵持局面,我们要学会如何从容应对,比如通过解决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来打破僵局,重启对话。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必须在每件事情上都做出牺牲,在作出某些让步的时候,务必确保在其他领域能够得到相应的补偿弥补。此外,我们必须提防对方采用“白脸-黑脸策略”,也就是说,要分清楚拆迁方及其代理机构,警惕他们用各种手段挑拨你的情绪。在设定谈判底线之前,我们需要学习并了解相关法律和房屋评估的基础知识。在谈判过程中,我们需要积极主动地去了解对方的需求和想法,同时也要熟练掌握非言语沟通技巧,完美协调好谈话节奏,运用适当方法导入话题,紧紧把控住拆迁方的心理动态,以便在谈判关键时刻把握主动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 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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