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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阳泉住房公积金支取条件

2024-06-18 14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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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管理中心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调离本市或出国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 (七)所在单位已破产或失业、下岗而未再就业的; (八)正在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九)因遭遇突发事件(如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而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十)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一)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阳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 (一)、 (五)项支取条件的,可以同时支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 (九)项支取条件的,可以同时支取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二、阳泉住房公积金支取额度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支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取额度不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总费用职工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支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取额度不超过应偿还的贷款本息余额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职工,每年可支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可支取额度=(月房租-月家庭工资收入×15%)×12职工因遭遇突发事件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支取额度由管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 (二)、 (三)、 (四)、 (七)、 (八)、 (十)、 (十一)项规定条件的职工,可以支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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