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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失能人员照护保险的对象有哪些?

2020-05-30 131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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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南京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制度,主要的保障对象为残疾程序基本医保的参保人员中,因年老、疾病、伤残等长期失能,或经过评估符合重度失能登记标准需要长期照护的人员。
法律依据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二、基本政策(一)参保范围在我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等。(二)保障对象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长期失能,经评估符合重度失能等级标准,需要长期照护的,享受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待遇。根据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基金筹集和运行情况,逐步扩大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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