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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房产证被妻子拿走了怎么办

2024-04-29 24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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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若您是房产证持有者且房产证主在您个人名下,毋庸置疑,房子过户必将获得您本人的明确批准或同意。倘若房产证登记的是您与配偶双方的名字,那么房产过户同样需要得到您的首肯。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您的配偶可能持有房产证,但这并不代表您已经对此表示了认可。尤其是在当前您与配偶正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法律援助以妥善处理此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n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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