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医院合同制和编制的区别

2021-12-25 13人已浏览
  • 李俐律师

    李俐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965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医院合同制与编制制的区别: 1、档案问题:合同制护士的档案归属为医院人事部门或人力资源市场,在编护士档案贵本地卫生局存档。 2、雇佣方式:合同制护士与医院签订的是劳动合同,为雇佣关系。编制护士是由本地卫生局招聘入编制,分配到具体工作的医院上班。 3、薪资待遇:合同制护士工资为医院自主开支,编制护士是根据护士资格、职称、学历、岗位制定工资标准。虽然部分医院采用同工同酬的待遇标准,但是,其他福利还是有差别的。 4、福利保障:合同制护士缴纳保险依医院福利待遇制度而定,在编护士为各地卫生部门统一按劳动法律缴纳保险福利。 5、退休待遇:合同护士拿的是养老保险金(退休前每月交保险的回馈),在编护士拿的是退休金(退休前基本工资的80%以上),个中差别还是蛮大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