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自诉案件开庭的程序是什么

2022-04-15 431人已浏览
  • 王英杰律师

    王英杰律师专职律师

    四川冰聚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公司法、债权债务、婚姻家庭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626

    拨打电话
专业分析
自诉案件开庭的程序: 1、起诉。提起自诉应当提交刑事自诉状;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 2、审查。人民法院应当在十五日内审查自诉案件。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知人; 3、立案。人民法院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自诉案件立案受理,受理后缺乏犯罪证据的自诉案件,不能提供补充证据的,应当说服其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4、审判。人民法院可以在查明事实、区分是非的基础上,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刑事调解书,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字,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当事人在签字前后悔的,应当及时作出判决; 5、宣判。即宣告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