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国债利息属于免税收入吗

2021-12-25 34人已浏览
  • 陈友联律师

    陈友联律师律所主任

    天津东方(广州)律师事务所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事诉讼、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医疗纠纷、损害赔偿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827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国债利息属于免税收入。 一,税收是国家取得收入的稳定形式,国债是国家为了在短时间内取得大量收入的特别形式,国债收入往往是有特定的,急迫的用途的,为了鼓励个人和企业购买国债,使得国家在短时间内完成筹措资金的目的,放弃今后的一部分税收,这是一种以今后的利益出让换取当前的对手配合的行为,很市场化,也很合理。 二,从所得税法规定的不征税和免税收入,以及各种税收优惠的范围来看,集中体现的都是“国家鼓励”但是“利益驱动缺乏或不那么充足”的行业和行为,比如从节能服务,比如从事综合再利用资源,因此国家为了达到“鼓励的目的”,使用减免税收的方式来补足“利益驱动的不足”,应该是一种优化的选择,当然,同时也有财政补贴的形式,不过补贴就没有那么“市场化”。回到国债的问题,我随手查了下,去年发行的5年期国债,年利率是6%,将将与余额宝的等同活期利率持平,这就是所谓的“利益驱动不足”,那就用利息收入免税来弥补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