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股东变更和股权变更有什么区别

2024-05-28 18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19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这两个词虽然差不多,但其实并不是完全一样的。股权转让就是说你把自己手上的股份卖给了别人,然后这个人就变成了新的股东啦。变更股东呢,主要就是公司里出现了一些变化,比如原来的股东走了,换了新人来当股东。所以,变更股东只是公司变化中的一种情况而已。而当有人要变更出去,就要把他手里的股票卖掉给那些新进来的股东,这个过程就是我们说的股权转让啦。股权转让的时候,肯定会有股东变更的事情发生嘛。股权转让简单来说就是你把自己的股份卖给别人,让别人也成为了公司的股东。在中国的《公司法》里面,股东们是可以通过合法的方法把他们所有的投资或者部分投资都转让出去的。而变更股东呢,就是股权转让的结果啦。不过,如果只是在原来的股东之间互相转让一部分股份的话,那就不用真的去变更股东了,只要把他们各自持有的股份调整一下就行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n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n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n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