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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现象犯罪原因犯罪预防的关系

2021-12-10 22人已浏览
  • 唐玉娟律师

    唐玉娟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国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企业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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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犯罪现象犯罪原因犯罪预防的关系是如下: 1、犯罪现象是犯罪行为的外在表现,而犯罪原因是犯罪行为的内在原因,外在的犯罪现象通过内在的原因的驱使下表现为犯罪现象。 2、通过犯罪现象可以究其本质而探寻犯罪原因,从而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犯罪的发生有其原因和条件,犯罪预防就是通过多种手段、多个层次的努力,抑制、消除犯罪发生的原因和条件,或者削弱犯罪因素的作用和强度,达到减少犯罪的目的。 犯罪现象是一种极其复杂的社会现象,它是一个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内所发生的全部犯罪行为的总称。可以说.它既是人类社会自然出现的产物,也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所以,要构建起犯罪社会学的理论体系,必须把犯罪现象作为研究起点。一般来讲.犯罪现象是由犯罪事实、犯罪人及社会这三个要素构成的。当然,犯罪社会学不是就某一案件或某一个人来研究犯罪的.也不是以抽象的概念加以研究的,而是主要以个人或案件事实为载体对犯罪现象进行综合考察研究的。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的本质存在于人与人、个人与整体的关系之中,因为犯罪现象是社会的产物,所以犯罪现象的本质也应该从人与人、个人与整体的关系中去寻找。按照马克思主义的一般观点.我们认为.犯罪社会学对犯罪现象及本质的研究应当以社会的整体角度进行综合考察.应当首先从犯罪现象的状况、犯罪现象的特点和犯罪现象的规律等方面着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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