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征信管理条例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2021-08-13 20人已浏览
  •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894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一、2013年3月15日,《征信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征信业管理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征信业发展步入有法可依的轨道。二、为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发展提供相关信息服务,国家设立了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该库由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运行和维护;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监督管理,其运行应遵守《条例》中征信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截至2012年底,该库已收录1800多万户企业、8亿多自然人的有关信息。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有义务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个人和企业的信贷信息,提供时需要取得信息主体的书面同意,提供个人不良信息应提前通知信息主体。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信息主体和取得信息主体书面同意的金融机构和其他使用者提供查询服务。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息。
法律依据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机构,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本条例施行前已经经营企业征信业务的机构,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备案。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3年3月15日起施行。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