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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车被扣后如何取车

2021-12-11 24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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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三轮车被扣了取车流程如下:先到交警中队缴纳罚款,然后由交警中队开具放行通知单;携带放行通知单、购车发票、违法单据、身份证、合格证、购车发票及后三项的复印件到停车场寻车;找到本人车辆核对相符后放行,放行前要交拖车费200元,停车费每天1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建立警风警纪监督员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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