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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考验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2020-10-01 146人已浏览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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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犯罪分子的假释考验期限因原判刑罚及执行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三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即宣告假释时原判刑罚的剩余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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