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国家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怎样计算的?

2022-11-16 17:49:05
推荐答案

澳门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16 回复

专业分析:

对国家造成的精神损害的金钱和其他物质性赔偿必须有一定的标准才能使赔偿具有可操作性、现实性和合理性。赔偿标准的确定是一个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我国精神损害赔偿的目的是为了补偿与惩罚,那么赔偿的数额与标准就应该与此相适应。在确定标准时,法官应充分考虑案件中加害人过错程度的轻重、受害人被侵害的精神利益损害后果及所受精神痛苦程度、受害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然后比照法律规定的标准确定数额。目前《国家赔偿法》对人身自由权侵害、生命权侵害和扶养请求权侵害,是由国家行为造成的,有具体的赔偿规定。但目前赔偿标准过低,需要一定程度的提高。而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要在全国指定一个统一的赔偿标准是不现实的。况且,精神损害的金钱赔偿实质上是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依法行使审判权,对加害行为的可归责任及其道德上的可遣责性,结合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评定,主要依靠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但是,法律虽赋予法官享有自由裁量权,但并非放纵法官不加拘束和毫无限制地滥用这种权力。《牛津大词典》解释“自由裁量权”,是指裁判官酌情作出决定的权力,并且这种决定在当时情况下应当是正义、公正、正确和合理的。故法官在行使这种权力时必须遵守一定的法律规则(包括司法解释)或原则,不得随意超越法律规则或原则,更不能滥用自由裁量权。所以,法官在处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时,要依据《精神赔偿解释》及有关法律,公正、合理的认定是否存在精神损害,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结合当地经济生活水平并考虑社会公众的认可程度确定适当的赔偿数额。由于立法上的缺陷和法官的素质水平参差不齐,不同法官即使在审理相同或类似的精神损害赔偿案件时,行使自由裁量权也会出现差异较大的结果。故而需要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限定在一定的范围内,使法官在上、下限之间加以选择、裁判。《精神赔偿解释》中没有规定具体赔偿数额的限额和某些幅度,对个案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评定,除了解释中作出的六种参考因素外,主要的还是依靠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目前,无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在司法实践中,都未形成一个合理的赔偿限额或赔偿幅度。我认为,要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1、要认定受害人遭受精神损害的程度,侵权行为的严重性程度即侵权具体情节,如手段、场合、行为方式、持续状态或时间; 2.受害人的心理素质; 3.受害人的谅解程度; 4.受害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年龄、性别、职业等与精神利益相关的因素; 5.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展开更多

针对国家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怎样计算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其赔偿标准的原则是,既要使受害人所受到的损失得到适当的弥补,又要考虑国家的经济和财力负担状况。我国国家赔偿标准基本采用慰抚性原则。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国家赔偿法的计算方法,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作为赔偿标准;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赔偿基数。 侵犯财产权的,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财产不能返还或恢复原状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返还罚款、罚金、没收的金钱、解冻的存款或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