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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债务清偿顺序

2023-09-02 20: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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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9-02 回复

专业分析:

破产案件中,担保债权的优先性体现在,有担保的债权单独划定为一个清偿顺序,优先于其他债权获得清偿。 具体体现在:有担保的破产债权不需要参与破产分配,可直接行使担保权利。 《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条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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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破产清算受偿顺序是指破产人或债务人依法向众多情况的债权人清偿债务的先后顺序,具体顺序为: (1)破产费用; (2)共益债务; (3)有优先受偿权的欠付工程款; (4)应先于担保债权优先受偿的职工债权; (5)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6)职工债权; (7)税款及其他劳动保险费用; (8)其他债权。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破产时债权的清偿顺序为: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了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之后,再根据法定顺序清偿其他债务,首先是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以及抚恤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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