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析:
开庭时间包含在审结期限内,具体开庭时间由法院安排,第一审民事案件,简易程序三个月审结,普通程序六个月审结
一、简易程序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普通程序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