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学校监护责任是不是指学生造成的人身伤害,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不是。学校对学生不负有监护责任,并不意味学校对在校就读的未成年人受到的伤害或给他人造成的伤害可以完全置身事外,而应该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对受害人进行赔偿。所谓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财产权、人身权而承担民事责任。
学校不是学生的监护人。未成年人在校期间,监护责任还是监护人的,不会转移到学校。学校只对学生在校期间有监管、教育的职责,但没有监护人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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