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出生入户登记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父母结婚证(需复印包括签发机关盖章页、内容页) 2、父母双方身份证(需复印包括地址页和内容页) 3、父母双方户口本(需复印,如果集体户口一定要拿出户主页,如果户籍证明,则一定要注明不能拿到户口本的原因) 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需复印) 5、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要先到户口地居委会)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6、政策内生育一孩,母亲户口在广东省内的,需提供母亲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母亲户口在广东省外的,提供生育证,无生育证的提供母亲户籍地村(居)委、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7、超过一个月申报,且婴儿出生时其父母或其中一方户口还在外地市的,需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盖户口专用章)的未随父或母入户的证明(必须注明小孩名字、出生日期,其父母姓名等内容,该小孩未随父亲或母亲在当地落户口)。
针对申请出生证需要什么材料?,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生育证明应去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进行办理。需要的材料有: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 3.村民或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4.已生育子女的,应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
出生公证需要的材料:当事人本人的身份证件、申请人的医院出生证明、申请公证的文书、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当事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审查通过发给公证书。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