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法人所需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可以通过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加盖公章。
针对公司法人变更所需材料,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由新任或原法定代表人签名)。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原件。 5、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法定代表人信息。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9、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变动的需提交相关任免职文件(原件)
公司住所变更需要的材料有: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4、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5、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6、变更住所的批准文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