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姨是广州黄埔区农村里居住的,老公过世了,家里没有儿女,现在独居。因为现在居住的平房漏水,她没有经济能力建新房。经和我协商,她愿意将她屋地给我,我出钱建房子,建完后,只要给她地方居住,照顾她到终老就行了。但我害怕以后,房子建好后她会改变注意说没有这回事,或者她过世后,亲戚们会来争遗产,说房子不是我所有。请问有法律上,我应该怎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
针对丈夫在妻子那边建了房, 丈夫去世后所有房产的所有权归谁,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丈夫死后房子的归属,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有遗嘱的话,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话,按法定继承。该房产如是是夫妻共同财产,需在分出妻子的财产后,剩余一半作为遗产分配,没有留有遗嘱的话,按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由妻子、父母、子女等份继承。
丈夫去世后房产不是归妻子所有。根据法律规定,丈夫去世后,第一顺位继承人有丈夫的配偶、父母、子女,如果丈夫去世时,其父母、配偶、子女在世的,均有继承权,其丈夫的房屋由上述人员平均继承,但是丈夫的房屋需要区分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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