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哪些个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有: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经营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