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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住院费由肇事方先垫付,肇事方逃逸的或者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般出现交通事故都是属于比较紧急的时候,在这个时候,一切以病人为主,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救治之后,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支付,也可以协商由对方先行垫付。因为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有人员受伤,抢救、治疗伤者肯定是此时事故首当其冲应当进行的事情,但很多肇事司机会考虑,他到底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承担多少责任,而此时交警部门还没有做出责任划分,所以不愿意垫付医疗费用或者只垫付少量的抢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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