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客观方面的区别?,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客观方面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即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二是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即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相同,即都是还本付息的活动。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非法集资的一种表现形式,二者的区别主要是外延不同。我国刑法涉及非法集资类的罪名有7个,包括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集资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经营罪以及此处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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