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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流程为: 现场调查 事故发生后,交警来到现场,会现场进行勘验检查,询问当事人和相关证人,并制作现场勘查笔录。这份笔录是需要当事人和证人确认签字的,这份调查笔录是责任认定重要的依据,所以当事人对于笔录中记载的内容有异议的,当场提出,千万不要还“优雅”的签上自己的名字。 检验鉴定 现场调查后,还不能确定当事人之间的责任,还需要通过检验、鉴定进一步确定或者验证。需检验、鉴定的,交通管理部门自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超过20日的,应当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 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3日内听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批准后,应当由另外的技术人员、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制作事故认定书 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但是并不是事故发生10日内,你就能拿到“事故认定书”哦,所以有些70多天才拿到事故认定书,也是常有的事情。) 现场调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未查获的,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对认定不服的,申请复核 (1)复核申请 对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结果不服的,在申请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书面向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复核申请书的内容包括复核的请求,理由和证据。 (2)是否受理 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受到当事人的复核申请后5日内,会作出是否受理的的决定。 下面四种情形是不予受理的: a、有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且法院受理的案件。法院受理后,交警身上的包袱就已经转交给了法院,所以这种情形下交通管理部门是不予受理的。 b、检察院对犯罪人批准逮捕的。 c、已经通过简易程序进行处理了的交通事故。 d、在道路以外发生的事故,例如:在垃圾场因倒车被压伤的。 (3)复核决定 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注意:对事故责任认定的复核只能申请一次。
1、马上将启动的车停下来 在确保道路安全的状况下,将汽车停下来,再把紧急灯打开。如果还是被撞方,这个时候应该将对方车牌记下,防止对方跑掉。 2、将三角警示牌按照规定摆放到正确的位置 出现交通事故的时候,为了防止二次意外的发生,所以当第一次事故发生之后,立刻摆放三角警示牌,提醒来回过往的路人,避免不必要的事情发生。 3、当出现受伤人员时,先观察伤者情况 切记这个时候,如果受伤人员不能动的话,一定不要移动对方,除非他面临危险。因为在不知对方情况的状态下移动对方,可能会造成更大的伤害。观察具体情况后,及时拨打求救电话,并告知对方伤者情况。 4、然后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 为了防止有人破坏现场,所以要提前对现场进行拍照保留证据。在拍照的时候,一定要从现场的各个角度进行拍照,这样才能更好地说明情况。 5、及时报警并通知其他有关部门 现场证据保留之后,就要及时报警。之后再通知有关部门,例如保险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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