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办理医疗保险流程: 1、参保对象:本辖区内城镇户口人员(在校学生除外) 2、提供材料:本人的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含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各一份和近期照的回执单(6岁以下的儿童不需交相片); 3、在所属居委会领取个人医疗保险申请表一份填写,由社区服务中心录入系统; 4、参保人持社区服务中心打印的信息征集单到贵阳银行办理代扣手续(必须当月24号以前办理完代扣),缴费实行一年一缴,参保人应将医保费用足额存入代扣银行账户; 5、新生儿获得户籍在三个月以内参保的,无六个月等待期,超过三个月办理入保的,有六个月的等待期; 6、参保人员(除新生儿获得户籍在三个月以内参保的)入保后,都有六个月的等待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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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的办理流程: 1、如果当事人有用人单位的,先由单位为其申报社保登记; 2、然后提交单位的营业执照、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等材料;再由社保经办机构审核; 3、最后依发给单位当事人的社保卡,由单位按照规定缴纳医保费用。如果当事人无单位的,则自行携带身份证等材料前往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社保登记、领卡并缴费。
医疗责任保险理赔流程是: 1、立案查勘。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勘,了解损失情况及原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 2、审核证明和资料。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届满,受损失的是否是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有权主张赔付,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承保范围内等。 3、核定保险责任。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经过对事实的查验和对各项单证的审核后,应当及时作出自己应否承担保险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4、履行赔付义务。保险人在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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