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赔偿,不是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是否亲切调解由当事人自己决定,而不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职权行为。 2、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损害的调解是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损害赔偿调解应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进行。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指定。在调解过程中,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标准、赔偿总额等进行协商,从而达成协议。 3、调解达成的协议容易履行。调解赔偿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愿,更易于各方当事人接受,履行调解协议时相对顺利。能促进各方当事人间的团结。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只靠双方自觉履行。其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方当事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针对交通事故调解有哪些注意事项,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交通事故调解应注意的事项如下: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有许多不同之处。事故责任不等于赔偿责任;赔偿只有在实施后才能在协议上签字。如果赔偿义务人尚未准备好赔偿,受害人将有无法获得赔偿的风险;为了防止逃跑,在所有赔偿到位前不要将所有信息原件交给赔偿义务人;在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应确认调解协议的内容,并同意将赔偿汇入受害人账户。
交通事故调解需注意以下几点:1、区分交通事故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两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2、赔偿款落实之前不要在协议书上签字;3、在赔偿款到位前受害人不要将资料原件交给赔偿义务人;4、保险公司书面确认调解协议内容,同意将赔偿款打入受害人账户。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